助力经济发展 支持城市建设 服务市民生活 —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三

助力经济发展  支持城市建设 服务市民生活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二十 

风雨砥砺,岁月如歌,70年披荆斩棘,70年风雨兼程,一代代武汉金融人用汗水与智慧浇筑辉煌,绘就今日武汉中部金融中心之大蓝图。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仅1.06亿元,贷款余额仅0.1亿元。截至201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8270.77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6331.62亿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城市面貌的日新月异提供了金融活水,助力武汉“每天不一样”。由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时期历史资料匮乏,故下文重点讲述改革开放以来和当前武汉的金融业发展情况。

一、改革开放后的武汉,从蓬勃发展到遽然止步

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不断提升,金融的改革创新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在多项金融改革与创新领域均走在全国前列:1984年9月,武汉成立全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汉正街城市信用社;武汉融资中心是全国最早的资金市场,业务辐射23省市;1988年3月开业的武汉证券公司是国内较早的股份制证券公司;1991年设立的武汉证券投资基金是国内较早的地方性投资基金;1992年的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也是较早获得国家认可的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等等。1986年,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金融改革试点城市,1995年被确定为金融对外开放城市。依靠金融改革创新优势,武汉集聚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形成了以武汉为中心的区域性乃至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武汉金融中心的地位得到空前提升。

(一)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武汉市在被确定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后,加快了金融组织体系建设。1984年9月16日,武汉市第一家集体金融组织——武汉市汉正街城市信用社成立,它是由居民个人、街办集体企业入股,为所在社区个体和小集体经济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同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分离出来。1988年3月31日,武汉证券公司开业,成为国内第一批证券公司,改变了武汉市过去只有间接金融而无直接金融的格局。1990年12月,由各信用社自愿参加组成的武汉市城市信用社联合社获准成立。在联合社组织协调下,各信用社之间可以调剂资金余缺,在更大范围内自求资金平衡,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1997年12月,武汉市由62家城市信用社组建的城市合作银行正式开业。1998年4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武汉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更名为武汉市商业银行。1998年5月18日,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取代了原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管理委员会,全面履行对全市农村信用社的领导、管理、服务、经营、协调等行业管理职能。1985年,武汉市金融机构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4家专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而到2000年,全市已有各类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2000余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实力上都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

(二)同业拆借市场发展

1985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组织银行之间横向拆借活动,突破了各银行之间资金不能互相往来的禁锢。1986年5月3日,在武汉市第一家信用社——汉正街信用社设立了武汉市资金拆借小市场,它是由14家城市信用社联合发起组建的。拆借的金额、期限、利率均由拆借双方自由议定,对手成交。当年9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组建的“武汉城镇资金拆借市场”和以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分行及武汉市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武汉市农村资金拆借市场”同时开业。三足鼎立,轮流开市,构成武汉市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框架。为推进资金拆借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决定将资金调度会向拆借市场转化,1986年10月24日,以同业拆借、票据贴现、证券交易为内容,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直接操作和管理的跨地区、综合性、多功能的“武汉资金市场”。武汉同业拆借市场是全国起步最早、持续时间最长、融资量最大的资金市场之一。1993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要求,武汉资金市场更名为“武汉融资中心”。到1994年底,其业务已辐射到全国的23个省、市、自治区的500余家金融机构,累计融通资金达685.67亿元,基本上具备对周边地区短期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和辐射能力,成为反映全国货币资金供求波动的一个重要信息源。

(三)国债交易市场发展

1988年4月,国库券开始上市转让,武汉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7个国库券转让试点城市之一。为适应国库券上市买卖和中介机构间调整库存结构的需要,武汉市试办武汉证券交易所。1990年3月,武汉市全面放开国库券转让市场。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批准推出国库券寄存单等新品种上市。1992年4月,在武汉证券交易所的基础上成立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初步实现国债的集中交易。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具体开展的业务,主要是提供国债现券交易、国债期货交易、国债回购和股票交易、基金交易服务。当年国债交易量居全国之首,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债交易中心,其交易价格成为国内其他国债市场的指导价格。 1994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把上海作为全国国债交易中心的情况下,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国债现货交易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比上年增长7倍。

(四)柜台交易市场发展

1987年6月26日开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3家信托投资公司相继开办证券转让业务,在武汉三镇设立4个柜台交易点。武汉市农村证券柜台交易也于1987年7月8日开办。武汉证券柜台交易的经营方式多样,适应不同客户的需求,受到欢迎。参加交易的对象和区域不断扩大,交易对象有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农民、个体户、专业户等。区域由城区向郊县发展。上市的证券品种日益增多,分别有金融债券、地方企业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有奖储蓄存单和个人持有的1985年国库券等达30多种。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后,按照“先行试点、规范起步、摸索经验、逐步完善”的工作方针,组织实施武汉柜台股票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学习借鉴美国纳斯达克(NASTAQ)和台湾店头市场的有关经验,武汉市证管办在武汉柜台引进了做市商制度,并制定武汉柜台股票交易的《管理暂行办法》、《上柜规则》、《业务规则》、《资金清算管理办法》、《报价商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文件,从市场管理体制、企业上柜标准及审核程序、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柜台交易业务审批手续、报价商的责任和义务、违规处罚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通过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建设、运行模式设计和严格的日常监管,武汉柜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1990年,武汉市共有证券交易柜台69个。1994年12月29日,武汉柜台交易系统正式启动。武汉冰川、中南商场、汉商集团、武汉中百、六渡桥、三特、武石油、武汉塑料等8只股票首批进入武汉柜台股票交易试点。股民开户数高达30多万,汉柜交易网点一度扩展到周边的宜昌、黄石、沙市等地。1996年底,原汉柜挂牌股票祥龙电业、武汉石油先后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到1998年10月底,在柜台挂牌流通的企业总数达27家,开办柜台交易网点84个,柜台股票交易量总计达27亿股,成交金额173亿元,成为国内规模最大、运作最规范的柜台市场之一。

(五)外汇调剂市场发展

1988年10月28日,武汉市正式成立外汇调剂中心。1991年1月24日,武汉市试办外汇调剂有形市场,实行买卖双方进场、公开竞价交易的方式,成交132万美元额度。为扩大市场的辐射面,以武汉为依托,建立和发展计划单列市、长江沿岸城市、沿海城市之间三个层次的全国性外汇调剂网络,先后与20个省、市、区外汇调剂中心开展外汇横向调剂业务。

上世纪末,全国金融秩序出现很多混乱情况,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整顿金融秩序,这些举措某种遽程度上阻滞了武汉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在武汉曾经蓬勃发展的金融市场逐渐销声匿迹。1995年5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国债期货交易暂停。1996年10月,武汉证券交易中心除基金尚在维持外,其他业务基本停止。1998年,武汉融资中心撤销。1998年11月,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武汉市关闭股票柜台交易。1998年12起,国家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武汉市外汇调剂中心撤销。失去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辐射力金融市场,使得武汉金融中心的发展特色和创新动力明显减退,金融中心发展速度也大幅减缓。 

二、当今的武汉,金融中心建设再启程

近年来,继国家“中部崛起”战略逐步深入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市获批“中部地区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武汉的改革发展再次上升为国家战略。现阶段乃至更长远时期是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武汉金融业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随着“中部崛起”重要战略决策的提出以及打造“国家中心城市”战略规划的启动,武汉建设中部金融中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是有利于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全面转变。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对引领中部地区发展、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总体来看,现代城市功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产业基地功能、贸易基地功能、金融中心功能,政治中心功能和服务中心功能。区域金融中心体系的建设对武汉城市功能的转变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利于促进武汉“城市圈”协调持续发展。从金融反作用于经济的角度看,武汉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将助推武汉“城市圈”的发展。首先,金融中心的建设可发挥金融市场的资金调节和资源配置效应,同时金融产业发展在城市圈产业结构调整中具有导向作用。其次,金融中心可以通过区域性的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等手段,支持城市圈内地区性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促使各地区形成不同的主导产业,从而促进圈内社会分工的形成和发展。再次,金融中心可充分发挥武汉金融服务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功能,打破城市圈内金融市场方面长期存在的种种界限,利用货币资金与资本资产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协作与可持续发展。

2008年以来,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先后出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武汉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系统地提出了武汉建设中部金融中心的目标和举措,标志着武汉金融中心建设进入了新的征程。武汉全市金融工作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武汉中部金融中心建设这一战略目标,推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引进新设各类金融机构,着力发展金融新业态,重点打造东湖“资本特区”,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业发展取得丰硕成果,为打造金融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支持武汉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表示支持武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这标志着武汉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及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武汉金融中心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二是金融业成为武汉市重要支柱产业。2018年我市金融业增加值为1233.3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排名副省级城市前三位。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已经成为支撑武汉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是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完善。截至2018年末,武汉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56家,其中银行业法人机构(含村镇银行)18家,省级分支机构38家,涵盖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类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机构数量均具中部省会城市前列。非银行业金融机构18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信托公司2家,财务公司8家,金融租赁公司3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证券经营机构249家(法人证券公司2家、证券分公司50家、证券营业部197家)。期货经营机构56家(法人期货公司2家、期货分公司11家、期货营业部43家)保险公司79家(保险总公司4家、省级分公司75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地方类金融机构510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114家,融资担保公司84家,典当企业114家,融资租赁公司165家,商业保理公司1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家,正常运营的各类交易场所19家。构筑起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及金融中介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四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架基本成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上市公司79家,其中境内上市58家、境外上市21家,全市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40家。

五是全国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正在形成。截至2018年末,已有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银联商务、泰康人寿等33家金融机构在汉设立或签约建设后台服务中心,服务覆盖国内大多数省份,入驻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六是外资金融机构快速进驻。湖北经济快速发展,吸引了一批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武汉已成为绝大部分外资金融机构进驻中部地区的首选城市。截至2018年底,武汉共有外资银行10家,居中部城市之首。

七是科技金融特色突出。2015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总行等中央九部委批复《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2016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18年,已设立27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基于“六专机制”的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2018年,引导基金收到财政新增投入5亿元,其中包括新增年度预算2亿元和中科院母基金专项资金3亿元。引导基金累计收到财政投入12.535亿元。经引导基金理事会核准通过拟新设子基金12支,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基金8支,其他子基金4支,拟设基金总规模22.055亿元,引导基金拟出资3.97亿元。2018年,引导基金设立的母、子基金新增投资项目80个,新增投资总额超7亿元;累计投资了259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总额近26亿元。

八是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武汉出台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武汉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改善武汉金融业发展软环境;稳步推进“信用武汉”建设,企业、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A级信用企业得到有力培植,信用社区创建试点逐步扩大,连续16年被评为“湖北省金融信用市”。2008年以来,湖北省和武汉市政府连续多年与科技部和“一行三会”举办中国·武汉金融博览会,极大地提升了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的品牌效应,武汉金融业的影响力和软实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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