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暂行办法

近日,市统计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武汉市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暂行办法》提出,要建立监督会商机制。市统计局、市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统计监督、审计监督领域需要临时会商的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暂行办法》明确,市统计局和市审计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对方提供有关区和单位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统计督察意见及整改情况、统计监测评价数据等统计资料。市统计局在统计监督中发现的需要审计关注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抄送市审计局了解掌握;市审计局在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需要市统计局统筹研究或推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市统计局反馈。

此外,该《暂行办法》还在监督成果运用、工作纪律、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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