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统计局、市局有关处室: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统办〔2016〕4号)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上半年统计执法检查证件到期换证(含新办)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4月27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局法规处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执法证件的申办对象,组织好执法证件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沈丽丽 刘巍
联系电话:82835941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证申请表
法规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统计执法检查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统计工作年限 |
工作岗位 |
种类(初领、换证、补证)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