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统计执法检查证件申请资料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统计局、市局有关处室:

按照《关于加强我市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统办〔20164号)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上半年统计执法检查证件到期换证(含新办)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427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市局法规处进行资格审查。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执法证件的申办对象,组织好执法证件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  沈丽丽   刘巍

联系电话:82835941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证申请表

 

法规处

2016422


 

附件:

统计执法检查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统计工作年限

工作岗位

种类(初领、换证、补证)

备注









































































 


下载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