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双公示”目录

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备注

大项

子项

1

武汉市统计局

统计违法行为处罚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

处罚

【法律】《统计法》(2009年主席令第15号修订)第四十一条        

【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

【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2号)第三十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

武汉市统计局

统计违法行为处罚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法律】《统计法》(2009年主席令第15号修订)第四十二条        

【法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2号)第三十六条

【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732号)第三十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

武汉市统计局

统计违法行为处罚

对营利性统计调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1号)第四十一条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4

武汉市统计局

统计违法行为处罚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规章】《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第十二条 

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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