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56号)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设施建设,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教育宣传,加强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部门的管理,坚持常规项目、职责、执法标准和依据等长期公开,坚持重点工作动态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通过实行政务信息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到位
1.抓机构建设,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成立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局长对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局党组成员负责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监督。
2.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机制。为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使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工作责任监督,事事有落实。因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局内各个处室,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处室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的落实,分管领导监督分管处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对涉及到本处室或需要本处室协同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做好协同配合,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专人,强化了“一把手挂帅、任务有分工、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紧密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从统计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1.加强内务管理的政务信息公开。为把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已把局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一是把我局公开办事的内容、程序、工作日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公开形式:一方面是网上公开,另一方面在我局的公开栏上公开;二是公开本局的一些重大工作事项,特别是本局的财务管理方面情况,把本局的财务收支情况置于督促之下;三是按季度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栏上公开局财务收支情况,同时对“三公经费”等费用公开,接受全体干部的监督。
2.加强统计执法工作信息公开。我局在遵守《保密法》的基础上,本着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统计执法和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了对外、对内公开内容。除统计信息外,对统计执法和监督过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及备案程序等都进行了网上和公开栏公示,并实行了服务承诺,明确了办事程序、办理依据,规定了承诺内容、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等,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公布了局政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3.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完善发布内容,适度增加涉及社会公众关心的民生指标,加大对武汉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发布和解读;定期发布数据;确保新闻质量,加强新闻数据和相关稿件的发布审核与管理,确保新闻宣传工作零差错;拓展公共宣传,提升统计的公信力;发挥平台作用。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武汉统计信息网、“武汉统计”政务微博、《统计科学与实践》杂志和各类媒体等多元化发布平台,扩大统计影响力。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相关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健全。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信息更新速度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今后改进措施是:
1.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2.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与统计法制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扎扎实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开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