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公开承诺

承诺单位:

武汉市统计局

承诺内容:

一、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

组织以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和统计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活动,在机关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统计数据质量关系到统计事业兴衰成败的危机意识,严守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中作为政治纪律所规定的“四条红线”,确保应统尽统、准确及时,自觉的把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不懈追求的目标。

二、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研究制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约谈和统计数据实地核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加大对重要经济指标进行综合验证和逻辑关系的评估力度,对网上直报单位数据质量实行即报、即审、即验。进一步强化CA认证和密码管理,严格禁止统计机构代为设置、修改、使用企业登录密码情况发生,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

三、完善部门统计数据协调机制

加强各级统计部门之间的纵向沟通和各专业处室、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在统计方法制度方面的探讨和研究,努力提高GDP核算和工业、农业、服务业、能耗、投资、消费等各专业数据之间的协调性,确保各级、各项统计指标客观反映经济社会运行情况。

四、加强统计基层和基础规范化建设

以完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为契机,启动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业、商业和贸经、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各统计专业都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方法制度,制定、下发我市各个行业的统计基础台帐的规范化标准,并认真推广实施,本年度内“三上”企业的统计台帐建帐率达到 95%以上。

五、加强统计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加强统计干部的能力培训,在市、区统计干部中开展计算机和网络应用培训和技能竞赛活动,提高统计干部运用计算机和程序软件对统计数据处理和查错能力。

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把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作为全市统计执法的重中之重,对违反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案必查,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坚决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市、区统计局年内按不少于30%比例,对“三上”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情况检查,对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率达到100%,年度内案件查处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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