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重大战略、坚定不移深化统计监督、坚定不移服务决策需求、坚定不移强化系统建设、坚定不移加快改革步伐,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实统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聚焦全域重大战略,着力推动“三个优势转化”。一是服务“加快推进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强化新兴领域统计。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发展目标,做好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965”产业、生命健康产业等统计监测,探索开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统计监测,充分反映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新动能成长情况。二是服务“加快推进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优势”打通区域监测壁垒。围绕推进武汉襄阳宜昌“金三角”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做好武汉都市圈发展情况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强化同襄阳、宜昌数据交流,加快推进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建设,切实服务武汉提升枢纽功能、发展枢纽经济。三是服务“加快推进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加速重点领域探索。更好彰显大江大湖的生态魅力,扎实做好农业、文化、旅游、商贸、能源等领域基础统计工作,探索开展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探索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具有武汉特色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服务加快建设美丽武汉、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
二、聚焦“五经普”后半篇文章,抓好普查成果的深度开发运用。一要着重做好普查成果发布解读。要重视和加强“五经普”后续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经费及人员,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科学权威宣传解读普查数据,提前研判公报发布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周密制定舆情应对预案,正面引导舆论走向,积极提振发展信心。二要着重提升资料开发应用效能。要及时跟进国家局、省局“五经普”课题方向,围绕统计改革、“十五五”规划、稳增长促发展、新产业新动能等内容,结合武汉特色,及时开展专题分析和重点课题研究,适时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科研力量,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对普查资料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开发。
三、聚焦“四农普”筹备工作,尽快转场谋定快动。一是主动沟通,强化协同。市局要积极主动与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对接,做好成立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区要同向同行,加快成立农普筹备领导机构,做好区、街、社区(村)三级机制构建和前期准备工作。二是争取支持,落实保障。要按照普查工作任务量、信息化支持等需要,围绕“四农普”筹备重要节点任务安排,合理编制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需求,积极争取市、区财政支持,为农业普查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深入研究,开展试点。要围绕“四农普”普查对象、内容、方法、组织实施等方面问题,深入思考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梳理可能遇到的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谋划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对“四农普”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检验,实事求是记录试点暴露出的问题,总结经验和不足,为正式普查打下良好基础。
四、聚焦数据赋能,全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一要着力强化监测分析,强化各专业常规统计监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测分析,加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科学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运行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所侧重、有针对性地开展高质量、有分量的统计分析研究。二要着力优化统计产品供给,不断丰富统计指标,创新展示方式,提升编发时效,完善统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紧扣发展所需、民生所需、决策所需,完善统计产品创新供给机制,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核心竞争力。三要着力提振社会发展信心,坚决扛起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责任,切实抓好数据发布解读,丰富数据发布内容,传递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慎做好经济民生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强化舆情监测及风险防控,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聚焦统计法治建设,不断优化统计生态。一要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中心,选树优秀普法宣传员,广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各级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继续联合市委组织部定期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基础。推动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在全市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中落地落实。二要加强统计监督效能。鼓励全市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开展考前培训,充实执法力量;落实奖惩机制,激发队伍活力,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统计数据核查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着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有形全覆盖”走向“有效全覆盖”。认真组织核查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处分处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统计监督责任,着力构建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三要全面深化协同监督体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特别是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移交”的常态化协作机制,全面提升统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区要对标对表,尽快健全上下协同、纵横联动的协同监督体系,全面织密筑牢统计违法违纪惩处网络,让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无处遁形。
六、聚焦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一要在形成部门统计工作合力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严格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对部门统计项目合法性进行检查,维护统计法律权威。要着力提升部门统计工作协同,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在入库纳统、数据审核、宣传解读、舆论引导等方面建立快速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在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借助经济普查、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储备一批各专业领域堪当重任的人才火种和骨干力量,做好传帮带工作。各区要不遗余力争取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加大统计专项经费投入,提升区、街统计人员待遇,努力保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要在开展“四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上加大力度、优化方式、凸显实效,通过各区发力促进全市整体统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要在统计电子台账运用上下功夫。要以强化电子统计台账的普及使用为导向,对各区电子台账使用率和使用效果进行跟踪评价,不仅要在建设上先行一步,还要确保使用上更进一层,通过强化信息化管理,提升“四上”企业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