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走向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局领导班子带头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集体学习党规党纪、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举办全市依法统计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专题授课,各区和市直部门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进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2.发挥领学促学“头雁作用”。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武汉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武办文〔2024〕34号)。5月20日和5月17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6月11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内容和精神要义、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纪律处分相关情况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
3.不断强化法治统计建设。始终坚持依法决策机制,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数据质量评估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审议议题。制定《武汉市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市区两级党校均将统计法纳入主体班培训内容。积极响应市司法局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评估机制,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坚持立行立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
1.全力推进统计督察整改。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反馈的4类12个问题细化分解,制定20项整改举措,明确问题、任务、责任和时限“四清单”,各项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已全部完成。
2.全方位抓好责任落实。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均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了2024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3.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检查。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检查。向13个市直部门致函,要求相关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检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抓好整改。经全面自查排查,未发现需要整改的相关问题。
4.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组织13个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纠正,并持续加强发文审核把关,杜绝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和问题发生。
5.加强与巡察监督贯通协作。5月23日,中共武汉市委巡察办、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有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巡办〔2024〕22号),进一步深化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促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
6.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集中购置370套《领导干部基本统计知识问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主要统计指标诠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等系列学习读本,分发至市四大家领导、市直部门、各区及全体统计干部研学。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宣传资料2万册,开展普法宣讲90余场,培训对象12000余人。通过年报会、“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会、五经普推进会、到企业调研等途径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
(三)坚持质量为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持续巩固
1.认真开展统计数据核实整改工作。统筹工业、投资等9个专业工作力量,综合运用自查、平台核实、集中抽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核实全市各项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问题138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2.大力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常态化执法,制定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年市区两级完成执法检查单位数213户,其中市局直接完成执法检查单位数41户。
3.加大案件追责、曝光力度。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人员处理建议。印发《武汉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内部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4.专项整治统计执法突出问题。制定《武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统计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不规范、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动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不断夯实,防治统计造假成效持续巩固。
(四)坚持标本兼治,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凝聚力全面提升
1.建机制、明责任。面对今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机构职能变化,印发《武汉市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等文件,明确执法各环节职能分工,合理统筹调配全市统计执法力量,保障执法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抓培训、强本领。定期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对市、区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法律文书制作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通过案卷评查、案卷传阅、易错点提示、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针对性辅导培训,切实提升统计执法实际办案能力。
3.优考核、重激励。建立执法管理工作台账,对统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情况,以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不报考、不考试、不通过、不执法的行为,以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理。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持续深入学习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组织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部署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其中党组会(局长办公会)6次、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1次。在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喜平围绕“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从统计视角推动武汉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作专题交流,全市近200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培训。
(二)扎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
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请市委、市政府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持续筑牢统计基层基础为根本,以深化统计专项治理成效为抓手,以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全方位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各区、各部门遵守和践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与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依法统计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三)注重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重视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支持配合国家、省统计局专项治理、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带头完成并督促干部职工完成网上学法考试。强化系统内部培训,举办武汉市统计系统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推动全市统计局系统干部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进落实统计法治宣传计划,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动学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持续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握统计法治文件核心要义,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强化统计监督,形成统计监督合力。加强与部门监督贯通协同,全方位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三)强化质量管控,全面提升数据质量。加强部门联培联训,将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必修课”。加强对入库资料的审核把关,指导基层和企业在遵守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框架下准确、及时报数。
(四)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震慑作用。加强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坚持专业核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有机贯通,切实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受侵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坚持“一严到底”和“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