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2年)

2012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56号),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我局政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潘建桥任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监测、编辑更新工作,各处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务信息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形成了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全局上下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涉及的不仅仅是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的事情,还涉及整个单位的形象和作风建设。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结合全市“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年”和“两整治、一改革”活动,要求相关人员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按照《通知》的要求,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武汉市统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武汉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武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了工作的稳步开展。各项制度相对具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组织培训,加大宣传 

加强学习,保证人员素质。及时在统计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和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同时,组织研究讨论信息公开目录,派人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融入业务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同时,注重宣传,保证公开成效。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对典型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努力营造和谐的统计氛围。

五、加强监督,及时公开

在政务信息公开上,我局逐项对门户网站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在网上公开。我局门户网站共设置了武汉概览、组织机构、政务公开、法规制度、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统计服务等一级栏目8个,二级栏目15个。在网站功能设置方面设立了信息检索、站内导航、网站导航等栏目。网站在后台管理方面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由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监督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六、强化措施,改进完善

虽然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程序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化建设。

1、统一认识,规范程序。我局将按照“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完善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3、加大力度,深化完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内容规范的单位取经,借鉴先进经验,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